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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陆川农商银行签订国家司法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协议

时间:2021-01-15 10:31:55 来源: 作者:黄万炬 何思蓉

  1月7日,广西陆川县国家司法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协议签约仪式在陆川农商银行举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院官陈继军、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黎东玫,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许安、玉林市人民检察院七部主任潘琦,陆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绩荣,陆川县政法委副书记谢拥,大桥镇人民政府镇长温文冕,大桥镇平山村支书罗翠云、司法救助对象代表,以及陆川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苏健,党委委员、副行长赖炎芬出席了签约仪式。

  在签约仪式上,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许安指出,开展司法救助是重要的民生工作,是检察机关直接联系群众的桥梁,是党为人民谋幸福的“民心工程”。近年来,玉林检察机关充分履行职能,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和救助力度,在办案中推行“主动发现线索、主动告知申请、主动调查核实”的办案模式,不断拓宽司法救助的案源途径,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2020年,玉林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36件282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19.1万元,较上年案件数上升41.9%,救助人数上升16.8%,救助金额上升152%,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签约仪式上,陆川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苏健表示,国家司法救助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民生关怀的良策,也体现了司法温暖的善举。这次陆川县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管理协议的签约,意义重大,陆川农商银行作为陆川县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管理第三方协管单位,将严格落实检察院相关规定和账户管理要求,确保救助金真正用在救助对象的学习和生活上,防止他人截留、侵占、私分或挪用。

  仪式活动后,陆川农商银行向司法救助对象赠送慰问品和慰问金,表达陆川农商银行对司法援助对象的关心与关怀。

  图为陆川农商银行董事长苏健(左一)向司法救助对象赠送慰问品和慰问金。

  据悉,此次签约仪式是广西自治区区、玉林市、陆川县三级检察院机关引入银行的对司法救助金进行协管,是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继续推进国家司法救助专项活动的部署要求,大胆创新国家司法救助多元化模式。陆川农商银行作为扎根县域经济的银行机构,多年来认真履行社会职责,充分发挥点多面广的优势,为群众提供精准便利的服务,做好“陆川人自己的银行”!与此同时,该行不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对接,完善相应服务功能,拓展业务范围,不断推进完善司法救助资金管理工作,为和谐陆川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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