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量扩面提质降本
江苏银保监局出台银行业和保险业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
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根基,是我省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基础。为引导全省银行业和保险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银保监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质效。近期,江苏银保监局制定了《关于银行业和保险业支持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分主要目标、重点支持领域、主要工作举措和相关保障措施四个部分,提出了多条具体意见,着重解决优化各项资源配置、强化产品服务创新、科学匹配贷款期限和合理控制融资成本等问题。
《指导意见》要求,从2020年开始,努力实现制造业金融服务“增量扩面、提质降本”。一是增量。制造业全口径融资、制造业全部贷款、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制造业信用贷款余额明显高于上年,努力实现制造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二是扩面。加大“首贷户”信贷投放力度,实现制造业贷款户数明显增长,制造业贷款占比较低的机构要制定提升计划。三是提质。努力实现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适当下放信用贷款审批权限,合理提高制造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四是降本。进一步推动降低制造业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指导意见》明确的重点支持领域,包括先进制造业企业集群、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名单内高新技术企业、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细分行业龙头企业和新基建领域制造企业。
《指导意见》提出的主要工作举措,一是实行政策倾斜,优化配置各项资源。建立涵盖“专项信贷规模支持、专属客户评价体系、专项考核激励机制和专业经营管理团队”的“四专机制”。二是创新产品服务,匹配多元融资需求。包括创新金融产品、提供多元服务、拓宽融资渠道和完善保险保障等。三是主动减费让利,合理控制融资成本。包括合理减费让利、科学匹配期限、优化担保措施等。四是审慎稳健经营,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包括择优选择支持对象、强化全面风险管理、稳妥化解处置风险等。
近年来,江苏银保监局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出台政策文件、实施窗口指导等方式引导全省银行保险机构加大对制造业的支持力度,全省制造业贷款余额已保持34个月持续正增长。截至2020年4月末,全省银行业制造业贷款余额为20784亿元,较年初净增1353亿元,增长6.9%,超过去年全年增量。
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也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下一步,江苏银保监局将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通过持续监管督导、现场检查、普惠金融指标考核、监管会谈等手段,督促辖内银行保险机构认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对实体经济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企业的金融服务,确保金融活水流向实体经济,以高质量金融服务助推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
关于银行业和保险业支持
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造强国战略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银保监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决策部署,引导全省银行业和保险业立足省情,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围绕“六稳”“六保”工作任务和要求,助力加快构建自主可控的先进制造业体系,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质效,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目标
从2020年开始,通过三年努力,实现制造业金融服务“增量、扩面、提质、降本”。一是增量。制造业全口径融资、制造业全部贷款、中长期贷款、信用贷款余额明显高于上年,努力实现制造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二是扩面。加大“首贷户”信贷投放力度,实现制造业贷款户数明显增长,制造业贷款占比较低的机构要制定提升计划。三是提质。努力实现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适当下放信用贷款审批权限,合理提高制造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四是降本。进一步推动降低制造业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二、重点支持领域
(一)先进制造业企业集群。支持全省重点培育的新型电力装备、工程机械、物联网、高端纺织、前沿新材料、生物医药和新型医疗器械、集成电路、海工装备和高技术船舶、高端装备、节能环保、核心信息技术、汽车及零部件、新型显示等先进制造业集群。
(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新能源汽车、空天海洋装备、数字创意产业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
(三)名单内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国家、省有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特别是省市科技主管部门确定的“白名单”科技企业。支持省“双创”计划、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计划和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等重点引进的先进制造业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项目。
(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我省钢铁和有色金属、石油炼化、造纸纺织等传统产业中符合国家产业布局、技术改造方向、消费升级趋势以及开展国际产能合作的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积极支持其智能化、自动化改造融资需求,择优支持退城入园、搬迁改造类项目。
(五)细分行业龙头企业。支持工业强基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计划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等。
(六)新基建领域制造企业。加大对5G、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基建领域制造业企业支持力度。
三、主要工作举措
(一)实行政策倾斜,优化配置各项资源。
1.专项信贷规模支持。大中型银行分支机构要充分发挥央行定向降准、公开市场操作等货币政策效应,积极向上争取更多的信贷资源和支持,有效提升制造业信贷投放总量。各法人银行机构要实行差异化信贷政策,合理安排信贷投放规模,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集群、高新技术制造业企业单列信贷计划。
2.专属客户评价体系。各法人银行机构要逐步建立制造业企业信贷审批专属信用评价模型和体系,将制造业企业品牌、技术、创新能力、可持续发展等作为核心指标;大中型银行一级分行要积极争取总行支持,改造完善现有信用评价模型和体系。
3.专项考核激励机制。要建立完善专项考核激励政策,在内部绩效考核机制中提高制造业企业融资业务权重,对制造业贷款在内部资金定价上给予优惠,在拨备计提、资本计量等方面给予倾斜,加大正向激励力度。同时,要尽快建立健全制造业授信业务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明确全流程尽职免责认定标准、程序和减免责情形。
4.专业经营管理团队。鼓励各银行保险机构抽调专业背景强、工作经验丰富人员,组建制造业专业营销团队、项目评估团队,设立科技支行、产品创新中心等专营机构,提高制造业金融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同时,通过全面强化业务培训,培养一批熟悉先进制造业产业特点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二)创新产品服务,匹配多元融资需求。
1.创新金融产品。各银行保险机构要结合实际,针对制造业客户全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融资需求特点,研究开发与企业的特点与需求相匹配的差异化、创新性的专属金融产品。针对“轻资产、未盈利”的科技创新企业,综合运用“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税基贷”等多种产品予以支持。针对企业产业整合需求,为科技创新企业境内外战略引资、股权或资产转让、并购投资等活动提供撮合交易与融资服务。
2.提供多元服务。完善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依托产业链核心企业,整合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各类信息,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票据、应收账款、仓单、现金管理等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推广数字化金融服务模式,整合内部金融资产、结算、信贷等数据,加强与税务、海关、司法、电力等部门信息共享,将数字化服务作为制造业拓户增量的有效方式,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提供资金跨境产品配套,为走出去企业提供出口买方信贷、出口卖方信贷、跨境项目融资、特定合同保险项下的应收账款融资以及工程保函等服务。
3.拓宽融资渠道。一是探索投贷联动。支持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与外部专业投资机构、信托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政府产业基金等合作稳妥创新开展外部投贷联动,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发展。二是参与产业基金。鼓励保险资金、符合条件的资产管理产品通过市场化方式投资产业基金,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的投资力度。三是开展内外联动。大中型银行分支机构要加强总分行和境内外机构联动,综合运用投行资管、子公司联动、市场化债转股等渠道和业务,满足制造业企业综合金融服务需求。四是帮助直接融资。支持和辅导先进制造业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等债务融资工具直接融资。五是保险资金支持。发挥保险长期资金优势,鼓励辖内保险机构积极向上争取,通过债权、股权、基金、资产支持计划等形式,为制造业转型升级提供低成本稳定资金来源。支持保险机构投资制造业企业发行的优先股、并购债券等新型金融工具。
4.完善保险保障。一是完善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鼓励辖内保险机构自主组成共保体,积极参与首台(套)重大装备保险试点工作,助力装备制造业高端转型。二是积极发挥出口信用保险增信功能。发挥出口信用保险风险缓释作用和融资功能开展产品服务创新,加大对制造业企业保险保单融资业务的支持力度,积极支持制造业企业“走出去”。三是加大行业保险产品创新力度。相关保险机构应结合省内制造业发展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和行业特征,强化行业产品创新,探索推广支持行业发展的知识产权类保险、网络安全保险、药物临床试验保险等特色产品。积极开拓保证金替代类保证险业务,努力降低制造业企业融资成本。四是提升制造业企业产品保障水平。通过深入制造业企业加强宣传、不断优化保险方案、简化理赔程序等方式,加大产品质量和产品责任保险推广力度,保障企业基础风险服务需求。
(三)主动减费让利,合理控制融资成本。
1.合理减费让利。辖内银行机构要认真落实综合融资成本压降要求,综合考虑资金成本、运营成本、服务模式以及担保方式等因素,合理确定制造业企业贷款利率,对先进制造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鼓励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冲击、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主动减免服务收费。要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要求,严禁在制造业企业融资中违规收费,或通过借贷搭售、转嫁成本、存贷挂钩等行为变相抬高企业融资成本。
2.科学匹配期限。一是中长期项目贷款支持。对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秉承长周期发展的理念,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贷款期限匹配一般可至7-10年,对国家级或省市有重特大影响、行业或产业发展前景良好、企业技术或产品有明显优势的制造业项目,在满足未来现金流覆盖偿债本息的前提下,期限可适当放宽。二是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支持。放宽优质制造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对制造业企业中信用评级较高、稳定经营时间较长、融资规模处于合理水平的,根据企业需求,流动资金贷款可延长至3年;对具有明显竞争优势,处于垄断地位或承担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的,具有较强还款能力和筹资能力的集群核心企业,根据企业需求可将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放宽至5年;支持银行机构向科技企业发放以知识产权为质押的中长期研发贷款。
3.优化抵押担保。一是提高工业厂房抵押率。各银行机构要结合自身实际状况,适度提高县(市、区)级以上工业聚集区(包括各类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示范区和其他开发区等)标准工业厂房、工业用地抵押率标准。二是完善信用保证类保险产品。积极开发推广出口贸易信用险、国内贸易信用险、关税保证保险、贷款保证保险、履约类保证保险等促进制造业发展的信用保证类保险产品,支持轻资产科创型高技术企业发展。三是积极用好风险补偿资金。针对科创型轻资产企业,要合理利用制造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和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风险分担功能,构建商业可持续的“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降低担保费用和企业融资成本。四是加大信用贷款支持力度。各银行机构要坚持审核第一还款来源,减轻对抵押担保的过度依赖,对公司治理完善、负债水平合理、信用良好的制造业优质企业合理增加信用贷款,降低承兑汇票保证金比例。鼓励银行机构试点为入选国家人才计划的高端人才创新创业提供中长期信用贷款。
(四)审慎稳健经营,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1.择优选择支持对象。要坚持审慎稳健的经营理念,科学设定信贷计划,不得组织运动式信贷投放。择优支持有行业竞争优势的企业,严防新兴产业客户和项目一哄而上,多头融资、过度融资,形成新的产能过剩风险。
2.强化全面风险管理。要健全信用风险管控机制,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贷款“三查”,积极探索大数据在风险全流程管理中的运用,强化贷款全生命周期的穿透式风险管理。严把授信准入关,根据客户业务背景及生产经营周期合理确定额度;对授信总额大的单户企业或重大项目,原则上应采取银团贷款或联合授信方式;加强对贷款资金流向监测,确保资金用途真实、流向可控,防止资金被截留、挪用甚至转手套利,防范贷款诈骗和违法放贷风险。
3.稳妥化解处置风险。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主业相对集中、技术先进、产品有市场在转型升级中或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一企一策”、区别对待,通过实行联合授信管理、调整还款付息安排、适度降低贷款利率、完善展期转贷衔接、变更担保方式和支持企业新增融资等风险化解措施,进行差异化精准帮扶,不得盲目抽贷、压贷。
四、相关保障措施
(一)强化监管督导。各银行保险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明确牵头部门,层层压实责任。我局将通过调研督导、现场检查、监管会谈等方式,对各银行保险机构服务制造业情况进行持续监管督查。
(二)强化考核评价。各银行保险机构服务制造业情况将作为监管评级或评价的核心指标之一,评价结果作为采取相应监管措施的重要依据,对评价结果为优秀的机构进行表彰。
(三)强化监测通报。我局将依托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定期对各银行保险机构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情况进行统计监测,适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并会同发改、财政、工信、科技等部门合力推进金融支持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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