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县农商银行联合兴县人民法院开展“雷霆行动”
烈日炎炎、高温酷暑。7月27日,兴县人民法院开展“雷霆”行动,组织三十余名干警,在兴县农商银行、县执法大队、县益达医院、县电视台、社区工作者等多家单位的60余名工作人员参与下,顶着炎炎烈日前往执行现场,就我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强制“清房”。
“清房”过程中对被执行人进行说服教育,加强法律释明和思想疏导,促使其主动配合履行还款义务。在工作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的见证监督下,经过近4个小时的联合作业,房屋被成功腾空,兴县人员法院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物品进行仔细清点后,小心搬运并妥善存放。随后,执行人员再次张贴封条,并启动上拍程序。
此次联合“雷霆”行动,对恶意占用兴县农商银行抵债资产的商户采取强制措施,通过强制腾房、强制执行,我行成功收回11间抵债资产房屋所有权,12家商户与我行达成租赁协议,在全辖形成了较大影响,有力震慑了“老赖”的嚣张气焰,并督促失信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接下来,我行依托司法公正力量推动腾退工作常态化,加快一批有财产可供执行金融案件顺利执结,运用法律武器推动我行不良贷款处置进度,为保障我行资产安全和债权实现、维护金融秩序作出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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