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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富农业金融服务范围

涉县农商银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时间:2019-10-21 16:24:58 来源:中国农商行网 作者:刘冠男 郝王燕

今年以来,涉县农商银行始终坚持“立足三农、面向县域(社区)、服务中小企业”的服务方向和市场定位,不断探索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各种措施,丰富农业金融服务范围。

一是开展多种担保形式业务。鉴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的资产是宅基地、农房、大棚、农机具及种养的动植物,拥有的主要权属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而面对上述资产未形成统一的管理以及制定相应的抵押制度等情况,涉县农商银行与担保公司合作,积极开展多种担保形式业务,对贷款进行担保,切实解决因抵质押品缺少引起的农业经营主体担保难现象。

二是实行差别化利率政策。该行综合考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期限、信用等级、风险程度等多重因素,实行差别化的利率政策,合理确定民营经济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同时依据经济不同生产周期、市场特征和资金需求,合理调整贷款期限,防止脱离企业的生产和流通实际需要。尤其是,对按时还本付息的客户予以利率优惠,引导农户按时还本付息,改善信贷质量,同时减轻融资成本。

三是加强支付系统建设、维护和管理,提高民营经济资金周转速度,提升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对民营企业账户实行免费管理政策,同时为企业开通网上银行,方便客户不限时间、地点办理资金划转,不再受限于到网点办理以及营业时间办理的限制,并且网上银行转账免去手续费。同时,借助POS和电话自主转账以及自动存取款机等自助机具、云闪付和农信e购等互联网等手段,线上线下融合,降低金融服务成本、延伸服务半径,降低涉农金融服务门槛。

四是充分利用双基共建、金融夜校、信贷产品下乡等形式扩大对农村农业的支持范围和力度。一方面,通过双基共建信用工程积极开展信用村、信用乡以及信用示范区的建设,对信用良好的行政村或示范区进行集中授信。另一方面,采取派驻专门客户经理、信贷员包村、金融夜校辅导等方式,扩大基础金融服务对乡镇、农村地区的覆盖面;第三,向广大经营主体宣传防诈骗、防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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