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县扶贫贷款金融风险防范的研究与探索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3月6日召开的“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明确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的目标任务。”目前看脱贫进度符合预期,成就举世瞩目。
具体表现为: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接近完成,全国贫困人口到2019年底只剩551万元,贫困率降至0.6%;全国830个贫困县已有601个宣布摘帽,未摘帽的县只剩52个。临县作为国家级的贫困县,是山西省人口最多的深度贫困县,在2014年全县有贫困户78452户,贫困人口232391人,占全县六十万总人口的38.7%,脱贫攻坚任务极为繁重。经过历届县委、县政府带领全县人民矢志不移、众志成城坚持不懈的艰苦奋斗,到2019年12月贫困户只剩下1187户,2282人;未脱贫人口仅占全县人口0.3%。2019年底,经国务院、省政府联合检查验收临县已宣布摘掉贫困县的帽子,迈入全面走向小康社会的新征途。
临县信用联社是县域内点多面广,人力资源最优势的地方金融机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联社党委一系列脱贫攻坚的指导精神,紧密配合临县县政府,发挥地方金融主力军的作用,立足“三农”不忘本,建立帮扶工作队,包村连户,建档立卡,责任到人,创造了六种金融扶贫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其经验做法多次在省、市党报媒体窗推广,得到县委政府的高度评价,连续多年被评为省、市、县模范集体。
从信用联社立足“三农”,做小做微的优势出发,临县信用联社主要以发放小额扶贫贷款为主。自2015年以来,累计发放扶贫贷款14818户,金额56362.86万元,支持农业农村合作社39个,金额1304万元;支持各类公司(有限责任)21个,发放专项扶贫贷款3660.94万元。为临县脱贫攻坚注入了金融强大活力,提供了金融信贷支撑。但是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发放扶贫贷款过程中,临县信用社严守信贷规章制度,严格按照信贷程序流程,严守信贷风险。但仍然出现令人担忧和惋惜的问题。部分贷款到期不能收回,逾期贷款反弹严重。
本文拟从扶贫贷款扶植的对象不同,从以下三个方面对风险防范进行分析探索。 小额扶贫贷款中的风险 小额扶贫专项贷款即“一对一”对接模式,其要点是“五万元以下,三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我社直接与乡镇、村委密切配合,整村授信,贫困户建档立卡全覆盖。为解决扶贫贷款存量不足问题,我社向临县人民银行拆借扶贫再贷款1.5亿元,启动扶贫小额信贷工程,累计发放小额扶贫贷款14399笔,71320.94万元。2020年首季发放扶贫贷款583笔,2781万元。到2020年3月底,逾期贷款57笔,金额25818万元,不良占比9.3%;造成逾期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方面:
一是贫困户因死亡或大病,意外事故造成无法及时偿还扶贫贷款。涉及7户,金额34.70万元;占比13.4%;二是贫困户因生产经营状况较差,既无品牌产品,更无科技支撑。加之经济下行,市场低迷,形成无法按期归还扶贫贷款,涉及25户,金额100.47万元,占比38.9%;三是生产经营活动中流资短缺,造成生产经营无法正常进行,经济效益低下,更主要的是贷户还贷意识差,不能按时归还涉及26户,金额123万元,占比47.6%。
综合分析,小额扶贫贷款不良率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出现反弹也能及时化解,主要途径是转化为商业贷款,退出扶贫贷款范围。
二、专业合作社扶贫贷款的风险
农业农村专业合作社是新时代社会主义新农村先进生产力的载体,能够使广大农民摆脱“一家一户”“自给自足”的小农生产方式,带动入股农民走向共同富裕,是一条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捷径。临县联社始终咬定目标不放松,脱贫攻坚以来共向全县39家专业合作社提供扶贫贷款1304万元,扶贫贷款带资农户261户。
我社扶持专业合作社带动贫困户脱贫成功案例数不胜数,较为有代表性的是:扶持白文镇金福满香菇厂,采用“贫困户+合作社+农信社”模式,扶持13户贫困户加入合作社,一方面成为合作社员工解决就业问题,另一方面共享合作社销售效益。通过两年的扶持该合作社由原来的10户大棚,发展为如今的50余户大棚,所产香菇远销韩国。如今通过此模式加入合作社的贫困户通过工资收入与销售效益脱贫。
到2020年3月底,合作社贷款1304万元,正常运转按时结息1256.68万元,已形成不良47.32万元。使农信社陷入极大的困境难以解决,当时发放的贷款是个体农民,使用贷款的是合作社,承贷主体没有直接使用贷款,而是以入股的形式,将贷款投入信用社,即“户贷社用”。一旦形成不良,合作社亏损甚至倒闭,个体农民因没有直接使用贷款,拒绝履行还贷义务。农信社尚无办法走出困境,亟需探寻“户贷社用”条件如何防范金融风险的新路径。
三、公司类扶贫贷款的风险
以2017年为例,各类公司类贷款39户,贷款余额5988万元,逾期贷款1123.69万元,不良贷款占比高达18.76%。其中成功的案例是临县青塘食品有限公司,累计发放155万元,带动31户贫困户,120多个劳动力脱贫。采用的脱贫模式是“贫困户+公司+农信社”利益链接模式,贫困户除享受每季一千元的收益金外,公司每年定期回收自家田里种的芦苇叶,还在粽子厂劳动享受一份工资,使其脱贫有保障。失败的例子是临县锦绣农业有限公司,从2016—2017年累计发放扶贫贷款770万元,全部形成不良。不良原因是该公司老板李元顺以休闲农业为切入点,征地一百多亩的集餐饮、住宿、采摘园、灯城为一体的现代化农业企业,由于自有资金不足,占地基建耗费资金太多,后续资金无法跟进,至今仍属在建工程。我社也不敢再注入资金,导致前期贷款投资形成不良。
我社按照法律程序,2019年我社对赖债不还的钉子户起诉29户,起诉贷款金额1135.4万元,起诉后在法律震慑力作用下,通过法院协调收回17户,本息合计235.4万元,剩余12户已进入法律执行程序。目前通过法院成功收回率占比20.7%,效果很不理想,光支付法院诉讼费就有13.81万元。
通过上述调研,情况汇总,笔者认为贫困地区受宏观形势影响,当地政府决策的扶贫贷款,金融机构要拿出有效措施,分类施策,一类一策,有效防范化解风险。
一是对“一对一”直接扶贫模式分类施策。对因灾、因病、死亡等原因导致的贷款本金及利息逾期,县级风险补偿金管理委员会按照《山西省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补充办法》启动风险补偿,予以核销。对借款人有偿还能力,但因信用意识淡薄或其它原因造成的逾期,由放贷银行与乡村两级干部联合上门催收,“一户一策”制定还款计划,同时采取村内公示、广播等方式催收。对少数恶意拖欠,多次批评教育仍不偿还的,可采取行政、法律手段予以清收。
二是对“户贷企用”的合作社及企业类贷款分类施策。按照新老划断的原则,到期后及时斩断企业与贫困户的债权关系。贷款未到期的要加强对企业引导督促,确保按期还款,到期终止与贫困户的协议。如果企业或合作社前景较好,但存在暂时性资金周转困难,金融机构提前介入贷款调查和评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增加担保,以企业贷款置换出原先“户贷企用”贷款。如果企业或合作社恶意拖欠,贷款到期后要通过行政、法律手段对企业依法清收。
三是对不同借款主体按情况分类施策。对借款主体、贷款用途合规,经营项目、产业发展正常,但因市场波动、资金周转困难、产业见效周期较长等因素导致不能按期还款的,农信社在贷款到期前30天重新评估,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采取展期、无还本续贷方式处置到期贷款。对贷款发放后借款人违反借款合同约定、改变贷款用途等行为的,及时督促其整改,情节严重的,提前收回贷款。如贷款已使用,且无法马上归还,要转为商业贷款,不再享受扶贫小额贷款优惠政策。如发现借款人采取欺骗、隐瞒重要信息取得贷款的要立即终止合同,提前收回贷款。短期内无法全部收回的,要做好还款计划,分阶段收回。
作为放贷机构在扶贫贷款发放与维护过程中,必然要釜底抽薪,全面做好风险防控与化解工作,严防扶贫贷款出现逾期与反弹,影响临县农信社社会声誉及企业形象。 对获贷贫困户每季度至少上门回访1次,做好贷后跟踪,监控贷款用途,生产经营,家庭收支、家庭成员等情况。 做好贷款到期提醒,贷款到期日60天前通知借款人做好还款准备,贷款到期日30天前书面通知借款人按时还款,全力做好扶贫小额信贷逾期化解工作。 联社继续加强对扶贫小额贷款的督导力度,继续对网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剖析、考核。四是将继续将强与政府部门沟通,加快扶贫小额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的落实,做到应贴尽贴、应补尽补。五是我社将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广泛宣传金融扶贫政策,引导贫困户树立还款意识,营造诚实守信氛围,保障信贷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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