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观察 > 金融研究

乡村金融面临的七大困惑

时间:2021-02-22 10:46:54 来源: 作者:曾 放 岳 海 任运新 王 宁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新形势下重塑新型城乡关系,支持乡村振兴、强化“三农”发展,推进城市提升(主要指新型城镇化建设),着力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乡融合发展道路,是当前亟需深入研究分析的一个重要课题。

       城乡融合发展的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业,关键在农户增收致富,突出短板在城乡要素资源不畅通不平衡、公共服务配置不完善不合理、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不协调不规范。因此,深入准确掌握城乡融合发展的金融服务市场需求与基本特点,进一步寻找金融支持城乡融合发展面临的挑战、存在的“短板”“弱项”,更好的支持“三农”发展、强化乡村建设,更好的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致贫,更好的服务新型城镇化、提升城市功能,加快推进重庆城乡融合发展有着重大的战略意义和深远作用。

       近日,重庆三峡银行课题调研组深入“一区两群”城市36个区县70多个乡镇对1000户城镇、1000户乡村居民进行问卷调查,走访市区(县)发改委农委以及7个乡镇26个村社,听取乡镇村社干部意见建议,同时调研人行、银保监和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在开展问卷调查、现场走访和实证分析论证的基础上,本文就金融助推乡村振兴面临的主要困难进行了深入分析。

“三农”的天然弱质性

       金融在支持城乡融合发展中面临的首要困难主要源自“三农”本身的弱质性,导致金融机构在推动涉农业务实现持续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上面临巨大的阻力。“三农”本身的弱质性导致“三农”金融业务交易的成本高、风险大、盈利低。

       小农经济特征导致农村金融难以形成规模经济。土地承包制塑造了中国的小农户经济特征,这导致农户贷款呈现小额比例高的特征,2013年农户信用贷款新增额中,小额信用贷占了40%,金额小,频率高,就形成不了规模经济,金融机构与农户之间发生借贷的成本相比城市要高,得不到合理回报。

       行业特征导致农业信贷投入风险较大。“三农”业务信贷风险普遍较大。一是农业借贷受不可抗力、不可预测的自然风险影响较大,且因农业生产的季节性而呈现随季节波动的周期性特征;二是农户不能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和房产作为抵押,导致农户和农村小微企业在借贷时普遍缺乏抵押物等担保机制,借款能力偏弱;三是大多数农村小微企业缺乏正规的会计核算制度和完整的信息披露,金融机构难以了解其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导致信息不对称问题普遍存在。

       农业科技水平相对滞后,业务收益普遍较低。农业相对于工商业市场化水平低、科技含量不高、生产规模小,生产效率较低,从而导致涉农业务信贷收益率也相对较低。

       综合上述因素,“三农”业务在信贷产品需求、风控等方面和其他业务有很大区别。信贷需求额度小,频率高,担保缺乏;金融机构在放贷时要更多地考察人品、社会关系等软信息,并充分依靠客户经理的个人经验,与城市的风控模式大相径庭。另外在管理方面,“三农”业务单笔数额小,可能一千笔农户小额贷款数额还不如一笔公司贷款的数额,但是经营难度却要大得多。因此,“三农”天然的弱质性导致“三农”金融业务普遍呈现出交易成本高、风险大、盈利低的特点。

支农资源配置不充分不协调

       乡村金融市场的发展程度主要取决于金融资源的配置程度。从调研走访的实际情况看来,在金融资源配置乡村振兴重点领域、“三农”发展薄弱环节方面明显存在短板和弱项,主要表现在乡村资金外流问题严重、贷款资源配置较差、存贷比较低、金融机构网点较少。

       乡村金融资源配置不当、占比极低。以重庆“一区两群”为例,重庆“两群”地区金融发展缓慢、“一区”地区金融高度集中。据有关资料统计,截至2013年末,重庆两群(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地区仅占全市33.4%的银行网点、23.3%的银行从业人员、15.9%的存款余额、9.9%的贷款余额,相比一区(主城都市区)占全市66.6%的银行网点、76.7%的银行从业人员、84.1%的存款余额、90.1%的贷款余额,分别相差33.2个百分点、53.4个百分点、68.2个百分点和80.2个百分点。

       乡村资金外流问题严重。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乡村金融服务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城乡金融资源的配置差距有所缩小。但是,金融对乡村贷款投放的关键制度性约束还没有完全根本破除,长期乡村金融抑制下潜在金融需求没有能有效激活,政策向乡村的“输血”仍然难以补足乡村金融“失血”,城乡金融资源逆向配置的状况并没有得到真正改变。从走访调研的情况看,重庆市多数乡镇的存贷比例不足50%、少数乡镇存贷比例不足30%、个别乡镇存贷比例不足10%,同所在县城存贷比例70%以上相比差距更为明显,分别在20个百分点、40个百分点、60个百分点以上。例如某某镇2017年存贷比例为6%,同所在县城存贷比72%相比差距为66个百分点。正是由于乡村存贷比例低的原因,导致乡镇存款资金外流现象普遍且规模较大。

       乡镇金融机构网点少、地理金融密度低。从重庆地理分析来看,重庆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的地理金融密度(每平方公里占有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数)分别为3.21和1.92,相比主城都市区的平均地理金融密度5.36分别低2.15和3.44。突出表现为金融机构网点面临“城市多、乡村少”的矛盾,银行业尤其是四大国有银行全部撤销设立在农村乡镇的机构网点,大量退出乡村金融市场的矛盾较为突出,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乡村振兴和三农发展,弱化了城乡融合发展能力。据人行历史资料统计,原万州三区八县农行和农商行10年(1998-2008年)减少了乡村分支机构网点345个,其中农行分支机构网点从1998年的140个减少到2008年的59个,农商行分支机构网点从1998年的724个减少到2008年的458个。

       乡村人口金融密度极低。重庆“两群”(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的人口金融密度(每万人占有银行机构网点)分别为1.31、1.36,相比重庆全市平均人口金融密度1.5分别低0.19和0.14,相比重庆“一区”(主城都市区)最高的人口金融密度为3.29分别低1.98和1.93。
“三农”信贷资金投入不足
       “三农”贷款增速持续低于整体各项贷款余额增速。乡村信贷资金投入力度相对于乡村振兴和“三农”发展以及城乡融合发展的需求明显不足,涉及“三农”贷款增速的呈现下滑趋势。据统计,2014年后全国涉及“三农”贷款余额增速持续低于整体各项贷款余额增速,并且农户贷款比例提升缓慢,截至2017年末只有26.17%。重庆同全国一样,突出短板就是农业农村发展的长期投入不足、农民融资难、农户贷款缺乏有效抵押物品,导致金融业削弱信贷对涉农的投入力度,对补齐农业“短腿”和农村“短板”形成了明显制约,与“三农”金融优先服务领域的政策导向也形成了明显反差。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遍面临信贷制约。重庆同全国一样,乡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遍面临信贷制约,使其投资规模和生产水平严重受到限制。根据2018年经济日报“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数调查”数据统计得出,2016-2017年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和普通农户获得过贷款的比例分别为20.86%、24.80%和16.60%,有63%的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反映生产经营中存在资金短缺问题。缺乏信贷支持使大量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难以实现扩大再生产和创新转型升级发展,而产业发展不活跃,导致银行更加“惜贷、慎贷、怕贷、拒贷”,农业农村发展难以破解资金约束难题。
“脱农”“畏农”“惧农”现象严重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重塑新型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而落脚点是“钱”,要加大金融支撑力度,使之与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需求相适应。然而,农村受自然经济的影响,产业结构以第一产业为主,第二、第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决定了其在融资方面存在诸多困难,从而导致金融机构在支持服务涉农业务方面普遍面临“脱农”“畏农”“惧农”问题。

       金融机构“脱农”现象严重。目前,银行仍然是金融支农的主力军,农村经济主体一般从农商行、邮储银行和农行取得资金支持。根据资料显示,截至2019年3月末,全国农村金融机构存贷款差额比2014年扩大1.6倍。2014年以来,全国农村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占新增存款的比例为57%,与中国银保监会规定的存贷款比例75%,还有18个百分比的空间。这只是全口径存贷款数据,如果按农区、城区分开计算,农区存贷占比会更低。

       金融机构“畏农”现象严重。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应优先用于“三农”,但近5年来,支农贷款占全部贷款比重也只是账面有所上升,稍加核销对就会发现投入总量已逐年减少。原因在于传统农区受自然灾害、技术条件和市场风险影响,加上农业生产规模小、风险大、收益低,直接影响其还款能力和信用水平。同时,农业具有生产投入大、周期长、资金回收较慢等特点,小额短期贷款自然不能满足农村需求,导致金融机构在农村提供的服务逐渐减少。

       信贷人员“惧农”思想严重。目前,金融机构信贷人员投放的贷款,普遍仍实行“谁发放、谁收回”的终身责任追究制。然而农村经济体相对比较偏远、分散且又无足值的、容易变现的房产抵押担保,与银行高收益、见效快和风险低的经营目标任务与市场化商业化经营法则存在一定矛盾,导致金融机构对待农村经济体普遍出现了“多贷风险多、少贷风险少、不贷无风险”和“多贷多担责、少贷少担责、不贷不担责”以及“多贷多受罚、少贷少受罚、不贷没处罚”的态度。所以,金融机构为逃避风险、金融干部员工为逃避问责、避免受罚,宁愿不发放贷款。
四大机制建设影响
       包括风险防范控制、产品服务、成本核算、激励约束在内的四大机制建设问题,挑战和阻碍乡村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风险防范控制机构影响乡村金融市场发展。从农村金融业务特点看,无论是大型投资项目还是普惠金融服务,信贷领域的风险管理是关键问题,由此导致贷款难的问题已经成为长期现象。其中既有农业经营原因,例如农业生产的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始终是影响农户还款能力的源头问题;也有商业银行自身原因,例如对客户信用风险的识别能力和内部管理的操作风险控制能力,这些决定商业银行的业务发展空间。金融业支持乡村振兴和“三农”发展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防范管控机制在客观上存在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导致银行风险防范管控同普惠性的乡村金融、三农金融、扶贫金融发展需求存在矛盾。

       成本控制机制问题影响乡村金融市场发展。在农村金融领域,除了风险防控问题,以人力成本、信息化投资成本、融资成本为主要内容的成本核算控制,也是制约乡村金融业务拓展的重要因素。主要原因在于,农村地区的特殊性使银行等金融机构面临两难问题:如果大银行拓展农村基层金融业务,则面临人力成本问题,尤其是地方中小银行相对更贴近农村基层,但是在信息化投入等方面则面临门槛问题以及吸收储蓄成本偏高等问题。更重要的是乡村“三农”金融业务,是普惠金融业务,同时还是政策性业务、带有政治任务性质,再加上“三农”金融业务弱势特点,给金融业支持乡村振兴、服务“三农”发展带来了成本控制挑战,尤其是中小银行利率成本高与乡村金融业务定价低的矛盾较为突出。

       产品服务机制问题影响乡村金融市场发展。问卷调研与实证分析表明,基层农户反映的问题普遍与金融服务产品针对性、金融机构内部审批决策的时间、申请信贷的抵押担保条件等焦点问题紧密相关。总体来看,当前金融机构在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开展涉农业务时,普遍存在产品服务与乡村客户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乡村经济体分布偏远,对金融产品、金融服务的需求存在差异化、多元化,而金融机构信贷业务相对传统,产品服务体系面临转型创新,难以全方面掌握涉农行业贷款需求信息、难以满足农业农村发展的金融信贷产品。

       激励约束机制问题影响乡村金融市场发展。正是由于在基层推进金融支农的高成本、高风险,加上各类金融机构面临不同的困难和障碍,针对基层金融机构及其一线员工的支农业务进行激励尤为重要。从具体形式看,除了直接的成本补贴和风险分担外,也应该重视营造更好的信贷发展环境,重点建立完善内部正向激励、外部财政支持、金融支农环境,使金融业内部的激励约束机制和外部的财政支持机构、金融支农环境机制同乡村振兴、“三农”建设的发展要求相适应、同乡村金融市场健康运的发展要求相适应。
经营管理能力挑战
       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服务“三农”建设,除国有金融以及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资本实力雄厚的因素外,还涉及金融业自身的经营发展实力、人才建设、管理能力、服务能力建设等诸多问题。综合走访调研实际情况和金融业发展现状,主要有四个方面挑战金融业自身的经管理能力。

       金融机构普遍规模较小,资本实力较弱。除国有金融以及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资本实力雄厚外,多数金融机构普遍存在支农规模较小、资本实力较弱的问题,尤其是以城商行、民营银行、村镇银行为代表的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其资产和负债规模普遍较小,资金实力相对较弱。同时,这些地方性的中小金融机构由于受各种因素制约,资本补充渠道仍较窄、资本总量不足,导致支持“三农”、服务乡村的金融实力不够。

       专业人才储备不足,难以适应乡村金融服务要求。在规模扩张、机构增加和金融竞争加剧的新形势下,多数金融机构专业化人才储备不足的矛盾较为突出,特别是涉农金融的专业型人才缺乏。同时,由于中小银行受其服务地域的限制,对专业人才吸引力较低,对高层政策和先进理念的信息敏感度较低,需持续强化员工整体素质培训以及引进外部专家顾问,以提升支农服务的理念层次,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涉农金融基础相对薄弱,精细化管理程度不高。除国有银行和农商行外,多数银行业例如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村镇银行以及民营银行的涉农金融管理技术和手段相对落后,管理科技含量较低,精细化管理程度不高,缺乏规范化的涉农金融业务管理机制、制度体系及管理决策流程。

       乡村服务能力不足,辐射范畴受到限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城商行、村镇银行以及民营银行虽然近年来大力发展县域机构网点,但受到监管部门的机构准入条件制约,机构网点建设与当地农商行和邮储银行的差距较大,且网点的布局主要集中在县域城区。因此,乡村服务能力不足、辐射范围受到限制。

统筹管理机制和服务战略缺失

       国有金融、政策金融、开发金融、邮政金融、合作金融(主要指农商行和农村信用社)、股份制金融、城市金融、村镇金融、民营金融、非银行金融(主要包括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消费金融、财务公司等)在支持乡村振兴、服务“三农”建设方面,都有其各自的战略规划与发展实践,但也明显存在短板和不足。

       缺乏金融支持乡村建设的统筹协调管理机制。以上十大金融体系支持服务乡村虽然都有初步的明确分工,但是为了抢夺农村金融市场,都是各自为政、单打独斗,没有从机制上加强统筹管理、协调配合,导致金融支持乡村的资源整合不够、优势发挥不好、难以形成合力。

       缺乏金融支持乡村建设差异化、特色化的战略定位。以上十大金融体系支持乡村振兴的定位不够清晰、不够准确,同自身职能职责、总体战略、发展优势结合不够,导致支持乡村建设的同质化程度高,难以充分发挥或体现各自金融支持乡村、服务“三农”的差异化、特色化服务能力。

       缺乏金融支持乡村建设的精准目标任务。以上十大金融体系在支持乡村、服务“三农”方面没有明确的目标任务、没有明确的具体要求,导致整个金融业支持乡村、服务“三农”的精准度不高、力度不大。

面对以上七大困境,金融业应重点围绕乡村振兴的“关键领域”,抓住“三农”建设的“薄弱环节”,立足“补短板”“强弱项”,通过进一步建立完善金融贷款投入机制、金融融资抵押担保机制、金融资源配置机制、金融产品创新机制、金融服务协调运行机制、金融风险防范管控机制、金融内部考核激励约束机制,持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大金融服务力度,着力支持乡村振兴、服务“三农”建设、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注:此文为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2020年度金融专项立项项目、重庆市金融学会2020年“两江金融基金项目”立项项目研究成果。)

我要评论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