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沁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行年度财务报告经山西同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总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法定中文名称:山西沁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行英文名全称:Shanxi Qinshui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Ltd.(英文名简称:Qinshui Rural Commercial Bank;英文名缩写:QSRCB)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肆仟七佰玖拾贰万玖仟陆佰元(小写:247,929,600.00元)
法定代表人:赵燕枝
董事会秘书:张惠斌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140521811291446L
金融许可证号:00550669
机构编码: B1789H314050001
联系电话:0356-7026692
通讯地址: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新建东街866号
电子信箱:sxqsnsyh@163.com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第三节 主要财务信息
一、截至报告期末前三年主要利润指标
二、截止报告期末前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三、截止报告期末前三年监管指标
四、贷款损失准备金情况
五、资本的构成及其变化情况
六、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七、贷款业务主要情况
1、按行业列示贷款和贴现的情况
2、贷款五级分类情况
第四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东情况
(一)股东总数
本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亿肆仟七佰玖拾贰万玖仟陆佰元(小写:247,929,600.00元),总股本24,792.96万股,其中:非职工自然人持股9302.096万股,占比37.52%;职工自然人持股4903.664万股,占比19.78%;企业法人持股10587.2万股,占比42.7%。
报告期末,本行股东共296户,其中:法人股东8户,自然人股东288户(职工股东216户,非职工股东72户)。
(二)法人股东持股情况
(三)最大十户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
二、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对本行内部人(本行董事、监事、总行及支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及保证金差额部分的授信。本行在处理关联交易业务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行的贷款程序和规定,操作方式,定价按照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办理,符合诚信、公允原则。
1.为山西臻嘉实业有限公司授信1440万元,授信有效期一年,用途购煤,由高平市鑫太行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执行再贷款利率5.5%。
2.为晋城市润宏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授信2000万元,期限12个月,年利率5.5%,用途为流动资金,由沁水县润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为沁水县润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授信980万元,期限12个月,年利率5.5%,用途为流动资金,由晋城市润宏新能源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第五节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董事
(二)监事
(三)高级管理层
二、员工情况
(一)人数及其变化情况
2023年末,在编员工人数246人,其中:内退人员3人。
(二)员工构成情况
(三) 员工学历构成情况
(四)报告期内,接受劳务派遣人员15人。
(五)报告期内,需承担费用的内部退养、离退休职工人数为139人。
三、薪酬情况
按照《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等要求,2022年本行对薪酬考核办法进行优化,积极实施稳健的薪酬制度,2023年度薪酬总额3550.48万元,高管人员的基本薪酬不高于其薪酬总额的35%,其绩效薪酬的延期支付比例高于40%,且延期支付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在薪酬的分配方面,按照“保障生活,按绩取酬,总额控制,兼顾效益”的原则,以岗位定职责,以绩效定报酬,坚持多劳多得,合理拉开收入档次,充分调动广大员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六节 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组织机构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信息透明度,保护存款人利益,为股东创造价值,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本行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本行实行一级法人下的授权经营体制,总行组织全行开展经营活动,负责统一的业务管理,实施统一核算、统一资金调度的财务制度。下属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在总行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
本行组织机构及管理架构如下图所示:
二、董事会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
(一)董事会的组成
本行董事会由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含独立董事)共9名董事组成,其中:执行董事3名,非执行董事6名(含独立董事3名)。
(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设立发展战略规划委员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三农”金融发展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和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七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制定有各自的议事规则。
三、监事会及监事会专业委员会
(一)监事会的组成
本行监事会由5人组成,设监事长1名,监事4人,其中职工监事2人,非职工监事3人。
(二)监事会专业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行监事会下设监督及履职尽责考评和提名委员会。
四、高级管理层
报告期内,本行高级管理层由1名董事长、1名行长、1名监事长、2名副行长组成。经营管理层严格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认真执行年度预算,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
五、董事会召开情况、通过的主要决议情况
2023年度,本行共召开9次董事会。
2023年1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沁水农商银行薪酬管理办法》、《山西沁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机构选聘情况》、《关于山西臻嘉实业有限公司授信1440万元相关事项》,并形成了相关决议。
2023年3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西沁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草案)》、《山西沁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经营层工作报告(草案)》、《山西沁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草案)》、《山西沁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信息披露报告(草案)》、《山西沁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山西沁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公司治理专项审计报告、山西沁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关联交易审计报告、山西沁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山西沁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山西沁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薪酬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情况专项审计情况的报告、山西沁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投资策略(草案)、山西沁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及2023年工作计划、山西沁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草案)、山西沁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专项奖励办法(草案)、山西沁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自我评价报告(草案)、山西沁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对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2022年度履职评价的报告(草案)、山西沁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本行《章程》的议案(草案)、山西沁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全保卫管理基本制度(草案)、山西沁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业务管理办法(草案)、山西沁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辖内网点优化的实施方案(草案)、关于股东高平市金牛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宋桃梅、刘茂广转让其所持股份及不良资产包的议案(草案)、关于调整山西沁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名单(草案)、山西沁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组的方案(草案)、山西沁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草案)、关于召开山西沁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草案)共计二十五项议案,并形成了相关决议。
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李永强同志辞去董事等职务(草案)》、《提名常杰同志为董事候选人(草案)》,并形成了相关决议。
2023年5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沁水农商银行向山西省联社申请退股的议案(草案)》,并形成了相关决议。
2023年6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引领指标计划执行议案(草案)》,并形成了相关决议。
2023年7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2022年股金分红方案(草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草案)》、《股东李亮转让所持股份及不良资产包份额(草案)》、《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清收处置股东购买不良贷款的议案(草案)》、《关于召开山西沁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会议的议案(草案)》共计五项议案,并形成了相关决议。
2023年8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西宁通物流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的议案(草案)》,并形成了相关决议。
2023年8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清收处置股东购买不良贷款的议案(草案)》,并形成了相关决议。
2023年10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段建云辞去山西沁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草案)》、《提名赵姝娟为山西沁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草案)》、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临时股东大会第二次会议(草案)》、《沁水县润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授信报告》、《关于调整山西沁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名单(草案)》五项议案,并形成了相关决议。
2023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栗兰兰、崔鹏锋分别为计划财务部经理、合规与风险管理部经理的议案(草案)》,并形成了相关决议。
2023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对董事长授权方案(草案)》、《2024年度董事会对行长授权方案(草案)》,并形成了相关决议。
六、股东会召开情况、通过的主要决议情况
2023年度,本行共召开3次股东会
2023年4月19日召开了2022年度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山西沁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山西沁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山西沁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草案)》、《山西沁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信息披露报告(草案)》、《山西沁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山西沁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山西沁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对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2022年度履职评价的报告》、《山西沁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本行《章程》的议案(草案)》、《山西沁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业务用车的议案(草案)》、《山西沁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本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草案)》、《山西沁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聘年报审计第三方审计机构情况(草案)》、《李永强同志辞去山西沁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等职务(草案)》、《提名常杰同志为山西沁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草案)》。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持有本行的股份超过总数的2/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表决权数。
2023年8月4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山西沁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金分红方案(草案)》、《山西沁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草案)》、《山西沁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清收处置股东购买不良贷款(草案)》3项重要议案。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持有本行的股份超过总数的2/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表决权数。
2023年10月30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段建云辞去董事等职务(草案)》的议案、《提名赵姝娟为本行独立董事的议案(草案)》2项重要议案。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持有本行的股份超过总数的2/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有效表决权数。
以上股东大会由山西碧峰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监事会召开情况、通过的主要决议情况
2023年度,本行共召开4次监事会。
2023年3月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沁水农商银行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草案)》《沁水农商银行监事会2022年度自我评价报告(草案)》《沁水农商银行监事会关于对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2022年度履职评价的报告(草案)》《沁水农商银行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等13项议案;2023年4月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山西沁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和2023年财务预算方案(草案)》《山西沁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信息披露报告(草案)》等10项议案;2023年7月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股金分红方案(草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草案)》等10项议案;2023年10月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沁水农商银行监事会2023年三季度工作报告(草案)》《沁水农商银行监事会2023年三季度跟踪监督情况报告(草案)》等6项议案。
第七节 风险管理情况
2023年,本行持续强化内控管理,完善内控制度,有效防范风险,各项业务发展呈现良好势头,资产质量进一步上升,贷款形态反映真实,不良贷款余额、率较年初实现“双降”,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董事会、经营层对风险的监控能力
本行根据《公司章程》、《风险管理办法》、《职能部门设置及职责分工方案》规定,设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等专业管理监督机构,并制定了各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工作职责;本行经营层由一支专业知识丰富的高管人员组成,具备相关职称。经营层设立了合规与风险管理部,专门从事本行的风险检测和管理,风险监控能力较强。
二、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
本行风险管理政策涵盖风险管理的各个方面,并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和适应性,主要内容包括:风险管理的组织、职责、范围和权限的安排;对已经开展的业务全面覆盖;适当的风险管理限额和能够承担的风险水平;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程序;采取的压力测试的情形和范围;设立风险信息的报告路径;对重大风险和突发风险的应急处理预案。
三、风险计量、检测和管理信息系统
一是成立了专门的风险管理机构,风险管理基本能覆盖各主要风险,能够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及信誉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持续的监控;二是制定了识别、计量、监测和管理风险的制度、程序和方法,对主要资产业务——贷款,建立了信贷征信查询系统,采取了贷款五级分类管理、信用评级等管理机制;三是针对不断变化的环境和情况及时修改和完善风险控制的制度、方法和手段,以控制新出现的风险或以前未能控制的风险。有较完善的产品定价机制,能做到成本可算、风险可控。
四、内部控制和全面审计情况
一是以问题“发现在早、纠改在小、预警在前”为目标,按规定频率开展序时审计、突击审计、风险资产清收处置跟踪审计及重大决策部署跟踪审计;二是围绕党委关切、董事会关心、外部监管和审计关注的领域,聚焦新增大额贷款、薪酬管理、信息科技安全、财务管理等重要业务、关键环节开展专项审计;三是聚焦权力使用情况,盯紧责任履行情况,适时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五、信用风险情况
(1)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分为信贷业务、信贷审批和风险管理三部分;风险管理和控制政策方面,一是建立了审贷分离相互制衡的风险控制体系;二是加强对信贷网点资产质量考核和风险责任人制度;三是在加强对不良资产的重点监控与管理等方面明确了相关措施。
(2)资产风险分类的程序和方法。
本行按照审慎经营、风险防范为本的管理理念,对信贷资产进行五级分类,根据安全履行合同,及时足额偿还的可能性将信贷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个类别,后三类合称为不良信贷资产,以揭示信贷资产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信贷资产质量。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是在对借款人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担保、非财务等各项因素进行全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分类。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行实时初分,分级认定,超限报批,按季度汇总分析。
六、流动性风险情况
(1)流动性比例符合监管要求。2023年12月末,流动性比例为26.54%,较年初下降22.39个百分点。本行将继续通过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加快资金流转速度;
(2)核心负债依存度为67.74%,较年初增长5.04个百分点;流动性缺口率为-8.09%,较年初下降4.53个百分点;人民币超额备付金率2.47%,较年初提升0.4个百分点,均符合监管要求。
七、操作风险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通过柜面结算、安全管理、稽核审计及其他业务条线的各项审计检查工作,无违规经营现象和案件发生,现行内控规章制度基本能够覆盖经营管理的主要领域和重要环节。
八、案件风险情况
本行在稳健经营的同时,狠抓案件防控,积极落实案防主体责任,建立董事长为案件风险防范第一责任人、行长为案防制度制定和执行第一责任人、监事长为案件防控监督第一责任人,及时开展案防工作,报告期内,无案件信息。
九、其他类型风险状况
1、外包风险管理。本行对各类外包业务能够及时开展风险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报告期内,无因外包业务引发的案件。
2、声誉风险管理。本行制定了声誉风险管理实施细则和管理流程,明确了声誉风险“一把手”负责制,规范报告路径,建立声誉风险管理分级、分类管理制度、监测制度、排查制度和问责制度,形成了快速有效的反应机制,推进声誉风险防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同时,通过完善联络人制度,设立了舆情管理队伍,落实舆情的监测制度,安排专人不间断地关注主流媒体、网站、微博等报道中所涉及舆情信息强化舆情监测、识别、分析、预警和引导的全过程管理,促进问题的及早发现和妥善处置。
3、道德风险管理。一是强化员工学习和职业操守教育。每周组织员工进行两次班后学习,并不定期开展普法教育、党性教育、作风教育和规章制度教育,增强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的能力。二是推行轮岗制度。对重要岗位人员定期进行轮岗。三是按季开展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并严格规范重要岗位和敏感环节员工八小时之外的行为。
第八节 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末,本行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报告期内本行无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或处置以及企业兼并事项。
三、重大合同及履行情况
(一)重大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重大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二)重大担保:报告期内,本行除银监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的金融担保业务外,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担保事项。
(三)委托理财:报告期内本行不存在委托理财事项。
(四)其他重大合同(含担保等)及履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合同履行情况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发生。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行聘请山西同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承担2023年度会计年报审计服务工作。
五、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均未受行政机关的处罚。
六、其他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除上述信息外,本行无其他必要让公众了解的重要信息。
第九节 财务报告及备查文件目录
一、审计报告
本行2023年度财务报告经山西同兴会计师事务所按国内审计准则审计,注册会计师史彩萍、李仰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晋同兴财审【2024】057号)。
二、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会计差错
(一)会计年度:本行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记账本位币:本行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三)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重大变更。
(四)报告期内本行没有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第十节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我们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2年度报告后,出具意见如下:
(一)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运作,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年度报告中涉及的各项数据已经核对、认定,体现了稳健、审慎、客观、真实、准确、全面的原则。我们认为,本行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本行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
(三)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国内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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